车用润滑油
南京社保代理,南京职工社保代缴,南京分公司社保代缴服务
2021-02-20 11:06  浏览:71
留言咨询
 

关键词:南京社保代理,南京社保代缴,代办南京社保,代买南京社保,南京职工社保代理,南京分公司社保代缴,南京办事处社保代缴,南京人力资源服务,南京劳务派遣服务。

加班费基数怎么确定?

1、  根据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(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)第二十条规定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,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:

     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,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;

     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,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;

㈢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,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。

前款第㈠项、第㈢项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加点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;

第㈡项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,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六个月的,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;

第二十二条规定,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,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,视为延长工作时间,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㈠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点工资。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㈢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。

2、  根据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(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)第六十四条规定,本条例第二十条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,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:

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;

㈡双方没有约定的,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,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;㈢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,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,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。

我司简介:

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3月,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》及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》,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《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》。

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、人才租赁劳务派遣、业务外包、社保及公积金事务性管理、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。截止到目前,骏伯已为数千家大、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,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。

全国333个城市:陆续建立了以广州、北京、上海、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33个网点,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,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。

社保代理及咨询服务联系方式:

联系人:魏经理

手机/微信:13411160517

QQ1250216152

电话:020-38023598-8302 

地址: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98

联系方式
发表评论
0评